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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网络虚拟财产怎么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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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虚拟财产的分割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需要夫妻协商一致或者经过裁决确定分割比例。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各自贡献、财产的性质、形成、维护、增值的情况、财产的现状和所处的环境等因素,协议划分或者由人民判决划分。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四十条:网络交易当事人对于网络交易的虚拟物品及服务的使用、转让等,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自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电子证据形式提供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尽管目前关于夫妻共有虚拟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虚拟财产也是财产的一种,离婚时可以按分割普通财产的原则和方式进行。但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虚拟财产分割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1、虚拟财产的分割及归属原则;2、虚拟财产的归属还应考虑服务商的服务协议;3、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3种观点: 夫妻共同所有的虚拟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时如何分割虚拟财产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虚拟财产在离婚时能否分割虚拟财产在离婚时能分割。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该虚拟财产属于合法财产;2、该虚拟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或双方约定可以分割的其他财产;3、其他条件。离婚时共同的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方式,实现离婚财产分割的目的。离婚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范围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离婚时名下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中,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或者协商的方式自行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没有协议约定或者协商不成,一方或者双方提出分割虚拟财产的请求,也仅能对具有一般财产属性的网络虚拟财产进行分割,且这一财产在一定条件下能转化为现实中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尽管目前关于夫妻共有虚拟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虚拟财产也是财产的一种,离婚时可以按分割普通财产的原则和方式进行。但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虚拟财产分割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1、虚拟财产的分割及归属原则;2、虚拟财产的归属还应考虑服务商的服务协议;3、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3种观点: 2023年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如下: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诉讼离婚流程:1、到人民向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正式受理案件;3、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你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后,由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6、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承担追诉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这种追诉必须具有正当性,即依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进行。通过审判,排除非法证据,能够起到纠正与遏止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违法行为、维护追诉行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作用,从而维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离婚时虚拟货币不一定可以分割,如果网络虚拟货币能提现转化为受法律调整的财产时,可以分割;如果是游戏皮肤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不可以分割,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尽管目前关于夫妻共有虚拟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虚拟财产也是财产的一种,离婚时可以按分割普通财产的原则和方式进行。但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虚拟财产分割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1、虚拟财产的分割及归属原则;2、虚拟财产的归属还应考虑服务商的服务协议;3、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虚拟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1、网络虚拟财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并且没有被夫妻双方用来赚取利润的,属于个人财产。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以及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的,一方或双方提出分割请求的,可以进行分割。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根据约定优先的原则,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依约办理。如果没有约定,依法办理。依法分割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临界点是结婚登记之日,即结婚日之前形成的财产,各自名下的归个人所有结,不因为结婚而改变财产属性,不发生共有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有协议,将某一项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不禁止,约定有效。2、婚后财产共同共有。结婚日之后形成的财产,无论是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对于共有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得请求分割;离婚时,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如离婚时未分割或遗漏分割,离婚后可以重新请求分割。3、跨界财产视情况而定。因为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界限是结婚登记之日,该种界定,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对于不动产而言,只要查看权利凭证的日期即可;对于动产,只要查看商品的购买日期即可。但是,该种分类简单却并不公平,尤其不能处理如下特殊情况:(1)有些房产购买在婚前,取得房产证在婚后;(2)另外,有些房产,虽是婚后取得,但系夫妻一方父母全额代付款项购买;(3)有些房产,一方婚前支付首付,但按揭款是婚后共同支付。此时,如果全凭房产凭证日期判断财产属性未免不公。二、游戏装备是否属于虚拟财产,法律受保护?游戏装备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一般是指,随着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不实质的财产形式,因为它没有实体,存在于互联网中,所以称之为虚拟财产。当虚拟财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时,其跟普通财产一样,也受到法律的保护。虚拟财产其不仅具有价值,而且其价值是具有真实性的。三、转业费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吗转业费升值部分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其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都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由于国家并没有相关法律或条令规定军人转业费用的归属性质,故应根据法律的上述规定,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1、凡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凡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尽管目前关于夫妻共有虚拟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虚拟财产也是财产的一种,离婚时可以按分割普通财产的原则和方式进行。但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虚拟财产分割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点:1、虚拟财产的分割及归属原则;2、虚拟财产的归属还应考虑服务商的服务协议;3、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1)若虚拟财产的价值小,娱乐性强,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在离婚时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价值大,娱乐性强,虽然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是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补偿。(2)若虚拟财产娱乐性小,甚至属于获取日常生活的营生工具,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网络虚拟财物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并且没有被夫妻双方用来赚取利润的,属于个人财产。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网络虚拟财物产生的金钱价值,以及与传统财产的基本属性相吻合,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的,一方或双方提出分割请求的,可以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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