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冻结残疾军人的账户存款(在案件执行中),不可以冻结民政部门给残疾军人发放的抚恤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五十条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