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单)。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1.3工程期限 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书为据,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由甲方业主,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乙方,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材 料 供 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材详见主材报价单,需要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同时,由乙方选用的各类材料的品牌、规格、价格、质量,必须由甲方确认.如果甲方要求对材料提高挡次,其超出确认价格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 工 程 工 期
6.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经双方协商发生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加班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6.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含款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 量 标 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青岛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 工 程 验 收 、价 款 结 算 及 保 修
8.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 安 全 生 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方 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违 约 责 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A、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A、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青岛市人民申请仲裁。
2、 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具 体 事 项 说 明 及 规 定
13.1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____负责保管。
13.4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甲方交款必须转到合同签字人名下,私自将款项交与工长及施工人员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 同 附 件:
附表一:清辅报价单
附表二:主材报价单
第十五条 其 他 约 定 条 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客户资源或设计项目
2.甲方按期支付设计费用,设计或施工过程中,甲方不按期支付设计费用者,乙方有权不进行项目跟进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图纸作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对阶段性的图纸定案应签名确认
4.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工作成果,不得任意改动已签名确认的设计及施工图纸,如因特殊原因要该动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协商后再作修改方案,如需变更,应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部份工程量的设计费。
乙方责任:
1.乙方需按出图时间安排准时出方案及出图,如因乙方单方的原因使出图时间延后,每延一天则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0.1%。向甲方以付违约金。
2.乙方应尽职向甲方提出设计建议,尽自己最大能力做好本设计。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密切配合施工并有责任对施工作质量监督和工艺指导。
4.不得施工过程中擅改施工方案,严格选材料及选施工队伍的施工水平标准,确使工程达到设计效果.
合作方式1:
甲方提供设计项目或客户资源后,由乙方以自己资源去跟进及设计。对甲方委托的设计项目底价约60元/平方收取设计费,对外客户以实际项目设计费去收取,乙方与甲方就利润按比例分成,期间甲方公司有义务提供一定的公司资质等资源协助乙方去完成设计项目.
合作方式2:
以合作方式1为前提下,乙方挂靠进驻甲方公司办公,共同打造公司,使公司对外影响力更加大。甲方提供给乙方必需的办公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的挂靠费用。内部行政,对外行政统一。
以下内容为协议补充内容:
设计范围及内容:
1、室内装饰范围:主要空间效果图方案设计,各主要空间立面图及施工图设计及民用水电系统图设计。
2、不包含室内消防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厨房设备系统,专业水循环净化系统,音响广播等弱电系统等专业设计。
3、不包含改建,违建性质的土建或金属结构设计。
设计、施工跟进、监理阶段: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乙方须咨询甲方,明确项目参数、甲方目标及其它要求,对项目风格设计理念等进行研究,并初步确定平面初步方案,须由业主签名确认功能布置平面图、项目空间主题风格定位内容。
.绘制初步平面方案图、手绘示意图及设计意念文案来表达室内设计概念.
.根据甲方签认的平面图。
.时间约有效工作日。
第二阶段:方案深化设计阶段,进行效果图设计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向文案,进行平面深化设计,效果图设计。
.时间约个有效工作日。
.主要空间效果图张。
.最终定案须由业主签名确认。
第三阶段:施工图阶段
根据双方确定的方案,进行细化设计并制作图纸
.时间约个有效工作日
.图纸内容:平面图,天花平面图、砌筑图、地坪铺砌图,开关插座定位图最终定案须由业主签名确认,方案深化设计阶段图纸以3纸形式提交。
.最终施工图定案须由业主签名确认。
第四阶段:施工跟进、监理阶段: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图一式3份,在满足项目设计标准前提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书、施工进度表、施工工艺流程,并提供相关建议,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提供阶段性设计指导
.硬装饰工程完工且卫生清洁完毕,所有家私饰品入场后,提供软装饰现场摆设指导服务一次,由主笔设计师及软装饰设计师参加。
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1.设计费用:
1.双方协商,完成本设计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量,总价________万元,折合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设计过程中如有增减,另作协议。
2.以上费用不含具设计资质的图章费及管理费,税费。
3.以上设计费用不含任何形式的消费滞押金。
2.付款方式:__________
.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____,即________万元
.乙方完成第二设计阶段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____%,即________万元
.乙方完成第三设计阶段,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图一式3份,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____%,即________万元
.项目竣工开业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全部尾款____%,即________万元。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家装设计任务: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元平方米,估算总收费元,金额大写元。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付预付款_________ 元;
2、方案通过后,出全套施工图,客户付清余款并可带走全套图纸;
3、出电脑效果图,价格:________ 元张;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设计图中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
平立面图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地面图
5、天花图
6、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
7、门立面图
6、厨房、卫生间局部立面图
7、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8、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
剖面图
1、应标明材质、用料、颜色等
2、门窗套剖面图
3、玄关剖面图
4、天花剖面图
5、电视背景墙剖面图
6、其它需施工处剖面图
水电施工图
甲乙双方约定,从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完成平面方案图;平面方案甲方通过后,乙方在7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
第二次方案设计;
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向甲方赔偿延误设计损失100元违约金天;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同时返还已收取预付款外的全部设计费;
甲方未通过乙方所做的方案,乙方退还甲方预付款中的方案费,但测量费不退,同时方案图纸归乙方所有;
甲方通过方案,但不认可施工图,则甲方不退还所有预付款,同时不得带走施工图纸。
第六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为准。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家装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三、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1、设计师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
2、设计师提供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3、设计师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4、设计师提供陪同挑选家具和软装饰的服务;
第九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转包设计工程。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设计方): 签约地点:
合约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设计概况
1、委托设计项目:
2、地点:
2、项目结构: 结构;建筑面积 m2 (阁楼、地下室等赠送面积如需提供设计服务,按实际设计面积收费)。
二、设计操作流程
进入施工报价
和签定施工合同
三、设计内容
1、室内设计:住宅功能设计、室内六面方案及水、电等相关图纸
2、软装饰设计:家具、灯具、布艺、窗帘、装饰画、室内绿化、插花、挂(摆)件等后期软装饰设计方案及布置;
四、设计收费
1、收费标准按500元/平方米收取,合计人民币 元。
五、设计进度及设计费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初步设计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 元(占设计费总价的10%)之日起3日内,完成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工作。
2、第二阶段:平面及创意设计
勘量后,乙方设计团队在与甲方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应在 个工作日内提交平面及创意设计方案成果,甲方即支付第二阶段的设计费 元(占设计费总价的70%)。
3、第三阶段:施工图
在甲方认可创意方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及装饰、设备材料表、配饰设计图册。甲方在签收全套设计文件时(打印文件),向乙方支付第三阶段设计费 元(占设计费总价的20%)。
设计过程中,甲方接到乙方征询设计意见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与乙方交流沟通设计意见。因甲方安排交流时间延时或对设计作较大修改调整的,乙方设计进度得以顺延。
六、设计成果提交
(1) 平面布置图 (2) 顶面图
(3) 尺寸图 (4) 立面图
(5) 节点详图 (6) 电路图
(7) 水路图 (8) 柜体图
(9) 橱柜图 (10)其他相关图纸
(11) 三张电脑效果图 (12)主材清单
(13) 设备清单 (14)家具配置单
(15) 灯具配置单 (16)窗帘配置单
(17) 装饰画 (18)饰品配置单
(19) 其他产品配置单
七、 设计方案修改
1、每阶段设计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有调整意见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直至甲方满意。
2、甲方已签认前一阶段设计成果后,如因甲方原因需对设计方案作重新设计的,乙方根据具体工作量,收取相应费用。
3、所有的设计修改均以书面形式出具,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才能生效。
八、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九、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额以总设计费为限。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效果进行监督。
4、本合同所涉装修项目工程如由乙方负责施工,施工合同由甲乙双方另行洽谈签订。装修施工所需图纸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同时提供现场服务。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30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设计费。
十一、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设计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应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非杭州市区(不包括下辖各县市)项目,乙方根据距离远近收取 元远程服务费用,与设计费同期收取。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在正式进行设计制作前,甲方应提出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补充说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甲方须于签约同时支付设计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抵做设计费)
三、乙方将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全套图纸交付甲方时,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
四、乙方于上述时间范围内,与甲方沟通协商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意见做必要之修改。甲方每次审核稿件时间须自接到稿件时起四日以内确定稿件内容;甲方审核稿件时间如逾四日,乙方交稿时间则依甲方所逾时间顺延之。
五、在施工图纸制作阶段,如果作业内容有大幅变动或追加稿件制作时,交稿时间得由双方另行议定,并另行追加制作费用。
六、乙方如未按预订进度交出上述作品,则甲方有权以每日扣除其设计费百分之一为罚金,并累计直到扣完所有设计费为止。
七、乙方设计制作稿件进行中,因天候、情事变更或不可归责乙方之事由等因素而终止时,依下列方式计费:
(1)草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计算。
(2)正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计算。
(3)完稿阶段:按照总设计费之%计算。
委托方(甲方)签字:设计方(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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