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揽方式:,乙方承揽甲方住房。
二、施工地点:
三、住房结构、户型及面积:
四、付款方式:按照元计价,在乙方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价款。
五、质保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纳3000元给甲方作为质保金,在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并且加工承揽质量合格后,甲方退还给乙方。若质量不合格,质保金将用于修缮。
六、施工质量:乙方应确保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七、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
1、若乙方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任等影响装修质量的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房屋装修竣工后,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装修房屋的钥匙给乙方。
2、甲方应按照施工进度为乙方提供装修材料。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
1、在验收合格后,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承揽加工费用。
2、要求甲方提供必需的装修装饰材料。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作人员和相邻居民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因本合同为承揽合同,乙方应对所有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甲方仅验收承揽加工的成果,不对任何事故负安全责任。
2、乙方应文明施工,防止邻居住房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损坏他人生命、财产的事故发生,由于乙方的行为导致这些行为发生,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需要使用装修装饰材料,应提前3天告知甲方。
4、乙方保证具有从事装修的相关资质和经验,乙方交付承揽成果给甲方,双方为承揽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
5、乙方按时发放所属员工的工资报酬,任何因工资产生争议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进场时领取的房屋钥匙,应在甲方验收完承揽成果后,立即交还甲方。
7、乙方在保管房屋钥匙期间,应随时锁好房门,对房屋内的装修装饰材料负有保管义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丢失或者损毁,乙方应如实赔偿。
8、房屋验收后,若在之内产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立即维修。
十、违约责任
由于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因乙方施工过程中不负责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条款
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二、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屋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具体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米。
3、施工内容:房屋装修。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1、材料费__________元;
2、人工费用__________元;
3、设计费用__________元;
4、施工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元;
5、搬卸费用__________元;
6、管理费用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具体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数量、规格、牌子,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其他要求,双方应确认,额外增加的费用另签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告知乙方。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明码标价。甲方提供的材料均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另作他用。乙方擅自挪用,须支付双倍价款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如存在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时供应。如延期到达,导致施工期顺延,须将甲方提供的材料金额的%给乙方。乙方验收材料后,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须支付材料款和施工费的%;工期过半(_______年__月__日),甲方第二次付施工费的%。剩余%验收后支付。
甲方在应付款时间不付款属于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款项,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变动,双方应签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款项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规定预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款的%付给乙方。
4、甲方在装修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凭证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因乙方原因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因甲方原因,每延迟一日,以人工费的'%付给乙方。
2、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工期、质量等,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因工程质量、双方意见不同而造成工程停滞,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
4、因甲方原因需返工,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需重新签约,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要求施工队更改施工内容,引发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进行分段验收外,工程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办理工程移交和结算手续。
2、接到验收通知后,甲方应在天内前往验收,逾期的视为甲方放弃验收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责任。
3、甲方若不能如期验收,要及时通知乙方,更改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程竣工时间,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须提供物业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的线路图。
2)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设备、管线,应到所属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责任
1)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XX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须尽快修复或赔偿。
4)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XX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重签补充协议。若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手续。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承接方):(盖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手机: 手机: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区路弄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人民币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其他费用元,管理费元,
税金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的%。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示范文本《使用说明》第十条的内容协商约定为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首付 , 第二次付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施工范围:
8、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9、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内容
1、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_______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 关于工期
1、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_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 关于材料要求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双方商定后施工。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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