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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合作(5篇)

来源:凌优教育

物业管理合作

  出租人:     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承租人:    (下称“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下称“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

  (三) 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交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其它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 年 月 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月的物业管理费按金及水、电、燃气按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 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废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之银行账号之服务业之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基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 以租代售之条件

  (1)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格)为每建筑平方米 币 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房屋价款总计为 币 元。

  (2) 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约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防御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3) 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做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内,按本合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 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 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选择履行契约时,甲方应该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功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 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发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  进行计算。逾期超过 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 ,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  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自乙方应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项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者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可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时,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发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发收人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物业管理合作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

  容积率:_________%

  绿地占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小区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月_________元/m2;

  2.代收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特约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委托管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___首届业主委员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止。

  首届业主大会召开后,本合同自行终止,首届业主大会可按照规定选聘或者续聘物业企业,并签订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产权单位)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

  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立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账务预算及决算;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委托管理费_________元/m2;合计_________元。

  11.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12.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由乙方负责催交;

  13.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维修经费来源________;

  7.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帐目;

  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1.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7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参照《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填写)。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产权人收取;

  3.业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业主临时公约中的有关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约定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保修期满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维修、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由_________负责筹集;维修资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未设立维修资金的维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维修资金的其他约定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门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四十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管理合作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就委托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和养护。包括高低压设备、供水设备、上下水管道、电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设施、消防楼道、水电管道井、厂区内道路等。

  2.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消防楼道及公共场所脏、乱、差的治理。

  4.维护房屋办公秩序,保证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

  5.厂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7.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小型维修费;装璜垃圾清运费等。);代收代付水电费用。

  8.除日常维修外的大型维修时,乙方需在维修期间进行维修相关事宜的接洽、监督及检查,并安排验收事宜。

  8.根据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类专项有偿服务。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期限:自_____X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X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乙方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2.在不破坏和影响房屋结构的条件下,对所属房屋进行装修,但改动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及乙方知晓后方可实施,安装电话、空调,应在乙方指导下进行,确保功率不得超过原设计负荷方可实施,不能自行加大电容,以确保不造成安全隐患。

  3.根据乙方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应交纳费用的要按时按约交纳。

  4.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用要按时交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甲方自行承担滞纳金。

  5.对乙方违反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6.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下列目标实施服务管理:

  1.1按时代收、代付水电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担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

  1.2房屋外观:无破损、无污垢。

  1.3设备运行:保证甲方物业房屋内水通、电明、电梯正常运行。

  1.4如遇特殊情况停水停电,提前通知厂区内租赁户,正常维修4小时内完成。供水、供电部门检修、维修设备除外。

  1.5公共环境卫生:消防楼道清洁,有照明,垃圾井道畅通。

  1.6根据建设部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有权对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进行制止。

  1.7安全:见附件(安全协议书)。

  2.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和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服务管理费。

  3.对甲方违反法规及相关条例的行为,经协调无效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对物业使用人有违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 服务管理费

  1.服务管理费由乙方直接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来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事项。

  2.甲方提出的特约服务,经双方协商后另行收费。

  3.说明:

  3.1房屋公用设备和设施中大修及更换费用,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发生额承担,乙方不负责费用。

  3.2外墙、玻璃幕墙清洗费用不属物管费收取范围,发生时由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情况承担。

  4.服务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4.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4.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4.3物业管____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4物业管____区域及甲方办公区区域的水电费代收代付服务费。

  4.5物业管____区域大型维修时的接洽、监督、检查、验收安排服务费用。

  第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无法完成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予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对方赔偿。

  第九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

  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如愿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申、乙双方同意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日

物业管理合作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十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房屋外观: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三十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合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社区

  四至:东: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____元/月,双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业管理费的____‰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在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签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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