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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个人律师委托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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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个人律师委托合同

  致________公司:

  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现就题述事项向贵司正式函告如下:

  鉴于:

  1、_____年____月_____日,贵司与__________公司就_____石板材的采购事宜达成了《石材采购合同》。

  _____年____月_____日,双方已经完成了货物验收及结算,最终结算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2、时至今日(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经过多次沟通,贵司尚有人民币_______元未支付,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间_______个月。

  根据以上鉴于事项,本所律师代表_____公司向贵司郑重声明并通知如下:

  1、请贵司务必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_____公司支付石材余款_____元,同时,贵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赔偿(暂计算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贵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则本所律师将代理_____公司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对贵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1)贵司应立即向_____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赔偿金。

  (2)贵司赔偿因逾期付款而给公司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等等。

  (3)贵司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如贵司拒不执行人民的生效判决,将被强制执行,贵司还将承担执行费用。

  3、如贵司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赔偿金,则_____公司将部分免除贵司的逾期赔偿金。

  为此,我们真诚希望贵司能继续与_____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并请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_____公司或本律师协商,归还相关欠款。

  我们在维护_____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切实保障贵司自身权益。

  谨此专奉!

  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4年个人律师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_____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_____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_____,_____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4年个人律师委托合同

  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吴建辉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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