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执行死刑的方式:
1.毙。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用步从死刑犯脑后打一,如果一打偏了,再补一,直至法医确认犯人已经死亡。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
(1)首先执行人员将与注射泵相连的针头扎进死刑犯的静脉血管,与平时的静脉注射完全相同。
(2)然后执行人员对注射泵进行适当调节,执行号令发出后,执行人员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键,药物开始注入死刑犯体内。
(3)最后将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确认罪犯死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高级人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