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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的债务人抗辩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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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一、抗辩权和不可抗辩权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不可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是什么?

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

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

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对于其他权利的行使,也可抗辩。

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请求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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